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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基本情况:2021年9月4日17时,由乌海火车站发往乌素

提问于 2021-9-10 15: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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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基本情况:2021年9月4日17时,由乌海火车站发往乌素图的41路乌海公交车,车牌号码:蒙C27693,被举报工作人员35岁左右,壮硕,男性,短发,身着乌海公交蓝色半袖制服,胸前佩戴中国共产党党徽,他不是司机,其在公交车上下车门处,查看健康码。
       举报情况:问题一:他查验身份证,既没有相关身份证读取设备,也没有警察在场。凭他的肉眼,可以看出什么?而且,即便是手机上拍摄的身份证照片也不可以,你不读取,还必须要原件?哪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许可?不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相关上位法律冲突吗?问题二:对于要求公民出示身份证并查验这个工作,请问:公交公司工作人员属于可以要求公民出示身份证件的执法人员吗?身份证法,及人民警察法规定了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可以要求查验身份证,公交公司内显然没有可以行使这项执法权力的人员,他的肉眼又有什么样的能力可以辨别乘客是否来自哪里?请问他是哪来的权力,乌海市公安局赋予的吗?人民警察能做的执法工作,随便一个服务行业都可以做吗?合法吗?@110@法制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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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作战指挥部 2021-09-10 16:45

入驻警官

感谢您的问政,经了解运管部门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对乘坐公交的人员进行健康码查验。
提问人非常不满意(1星差评)
评价:对问政处理结果非常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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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同城评论

二哈爱你 楼主发表于
2021-9-10 16: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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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对此类行为不过就是要求停止操作,而违法行为已经发生,恐怕不是运管能执法的范围。
二哈爱你
该用户没有设置个性签名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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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0 16:30

当前进度:已评价

最后处理部门:联合作战指挥部

2021-09-10 16:45

联合作战指挥部已跟进

入驻警官:感谢您的问政,经了解运管部门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对乘坐公交的人员进行健康码查验。

2021-09-10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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