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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

提问于 2021-9-18 15: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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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乌海市特警支队门口,乌海市廉政教育中心门口大量车辆占道停车,造成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不便。请处理。甚至多次阻碍救护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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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大队 2021-09-19 08:08

入驻警官

您好,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支持与关注。经我大队了解,该处由于特警支队和留置中心未配备足够数量停车位,导致部分工作人员车辆停放在路面。目前规划的专用停车场正在紧张建设中,预计一到两个月完工,届时将彻底解决停车问题,大队已经沟通相关单位,要求停放车辆时有序摆放,严禁阻碍交通,大队也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强化占道停车劝导纠违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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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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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8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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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处理部门:国道大队

2021-09-19 08:08

国道大队已跟进

入驻警官:您好,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支持与关注。经我大队了解,该处由于特警支队和留置中心未配备足够数量停车位,导致部分工作人员车辆停放在路面。目前规划的专用停车场正在紧张建设中,预计一到两个月完工,届时将彻底解决停车问题,大队已经沟通相关单位,要求停放车辆时有序摆放,严禁阻碍交通,大队也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强化占道停车劝导纠违力度。

2021-09-18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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