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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于
2022-3-28 08: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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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海勃湾交警大队已对该驾驶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作出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感谢您对24小时警局的关注。
提问人不满意(2星差评)
评价:真处罚了?国道大队人家还上传处罚凭证呢。没处罚就没处罚,哪怕是个警告教育,也是对他的一种挽救,他这种毛病不改,真发生事故了,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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