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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小轿车占用两个公共停车位,从哪里可以举报

提问于 2022-7-22 17:58:24
已评价 佳利隆食品厂 未分类
一辆小轿车占用两个公共停车位,从哪里可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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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指挥中心 2022-07-22 18:02

入驻警官

路肩以上(非机动车道)不属于交警部门管辖。

交警指挥中心 2022-07-22 18:02

入驻警官

您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和《乌海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自2020年1月1日施行)所规定路肩以上、商业街区、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公共活动场所区域停放的车辆治理不属于交警部门管辖,请您联系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民热线12345进行咨询;另外以上的两个条例从百度上均可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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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同城评论

网友71524996 发表于
2022-7-23 13: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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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wx_597192701
该用户没有设置个性签名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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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3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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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处理部门:交警指挥中心

2022-07-22 18:02

交警指挥中心已办结

入驻警官:路肩以上(非机动车道)不属于交警部门管辖。

2022-07-22 18:02

交警指挥中心已办结

入驻警官:您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和《乌海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自2020年1月1日施行)所规定路肩以上、商业街区、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公共活动场所区域停放的车辆治理不属于交警部门管辖,请您联系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民热线12345进行咨询;另外以上的两个条例从百度上均可查到。

2022-07-22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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