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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于
2022-8-31 19: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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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公安部16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车辆不允许外观加装宽体。可更改的汽车部件为出入口踏步件(不应具有载货功能,不应超过车辆宽度)、车顶行李架(安装牢固,高度不超过30CM)、散热器面罩(不改变原车的车标和品牌型号)、轮毂(换装轮毂后保证轮胎规格不发生变化)、保险杠(不应改变原车设置的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所有的变更都不得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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