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搜索

我们被妙学巧记欺诈五万余元,负责人找不到!请问我们具体该向哪个部门报案?我去过

提问于 2022-12-6 19:45:11
已评价 鑫盛二手车 未分类
我们被妙学巧记欺诈五万余元,负责人找不到!请问我们具体该向哪个部门报案?
我去过我们辖区派出所,派出所说不归他们管,让我们起诉。
我给滨河刑警队打电话报案,他们说找派出所。老百姓办事就这么难吗?
温馨提示:本页所展示内容均由提问人自行编辑发表,入驻公安部门基于此进行业务知识解答,不代表认可提问人所作描述的真实性。

使用道具 举报

治安管理支队 2022-12-06 20:26

丰警官

请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如不受理请打12389投诉。

法制支队 2022-12-06 20:59

入驻警官(警号110)

**内容已加密,仅警方和提问人可见**
提问人非常满意(5星好评)
评价:提问人超时未评价,系统默认好评
我想说点什么... 进入高级模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立即登录
网友48090565
该用户没有设置个性签名噢

发布

受理

办结

评价

2022-12-07 21:00

当前进度:已评价

最后处理部门:法制支队

2022-12-06 20:26

治安管理支队已办结

丰警官(110):请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如不受理请打12389投诉。

2022-12-06 20:59

法制支队已办结

入驻警官:《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2022-12-06 19:45

您的提问已通过审核

温馨提示:本帖为公开提问,图文视频资料及其后续跟进将被所有人可见。
版本维护   |   使用教程   |   手机访问   |   开放平台

© 2025 乌海公安局 蒙ICP备05000809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