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提问于
 2023-3-19 11:35:58
                                                                                        
 
 
        温馨提示:本页所展示内容均由提问人自行编辑发表,入驻公安部门基于此进行业务知识解答,不代表认可提问人所作描述的真实性。
 | ||
|  
 
您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和《乌海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自2020年1月1日施行)所规定路肩以上、商业街区、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公共活动场所区域停放的车辆治理不属于交警部门管辖,请您联系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民热线12345进行咨询;另外以上的两个条例从百度上均可查到。  提问人非常满意(5星好评) 评价:提问人超时未评价,系统默认好评 | ||
| 发布 | 受理 | 办结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