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问于
2020-7-31 10:10:49
已评价
未设置定位
未分类
温馨提示:本页所展示内容均由提问人自行编辑发表,入驻公安部门基于此进行业务知识解答,不代表认可提问人所作描述的真实性。
| ||
![]()
我们会高度重视您反映的情况,对于这类故意妨碍交通的行为,我们会加大查处力度。希望您继续关注海勃湾区交通安全状况。
提问人比较满意(4星好评)
评价:未在规定时间内评议,问政已结束
|
||
发布 |
受理 |
办结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