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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6日中午12时十分,我孩子从海勃湾区七完小放学回家,在法治广场东侧

提问于 2022-6-6 20:40:51
已评价 泰安小区-西1门 未分类
2022年6月6日中午12时十分,我孩子从海勃湾区七完小放学回家,在法治广场东侧过马路时,被一个13岁骑着电动车的孩子撞倒,海勃湾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警人员未到达现场,让我们去交警大队处理,下午三点我们到达海勃湾交警大队后,处理人员不管家长的疑问,一直说事故和未成年人骑电动车没有关系,强行让被撞倒的孩子家长给撞人的孩子赔偿了710元钱,处理人员态度蛮横,见被撞孩子家长有疑问,就在办公室说让撞人的孩子家长,带撞人的孩子去医院,让我们多掏点钱。没办法我们只能按照交警的意思赔了710元,并在调解书上签了字,但我实在想不通,未成年人不允许骑电动车,这是最起码的常识,如果没有这个撞人的13岁孩子违反规定骑车,能有这样的事故发生吗?我不否认,我的孩子在过马路时,没有观察好,对这次事故也有责任,但是所有责任都被出警的辅警强行下达到被撞一方,是不是太不公平了,你们这样处置的法律依据在哪里?我只要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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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指挥中心 2022-06-06 21:22

入驻警官

您好,如果您对交通事故处理有异议,可以持相关资料到交警支队事故科提请行政复议。
提问人非常不满意(1星差评)
评价:五星好评,为24小时警局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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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同城评论

李杰运输车队189 发表于
2022-6-6 21: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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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你们警局处理结果
wx_870579195
该用户没有设置个性签名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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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6 21:27

当前进度:已评价

最后处理部门:交警指挥中心

2022-06-06 21:22

交警指挥中心已办结

入驻警官:您好,如果您对交通事故处理有异议,可以持相关资料到交警支队事故科提请行政复议。

2022-06-06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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