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2021年10月15日起,在内蒙古、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省区开通户口迁移、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业务。 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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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2021年10月15日起,在内蒙古、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省区开通户口迁移、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业务。
跨省迁移户口
跨省开具户籍类证明
来源:乌海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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